Fournoas 说:

1、货拉拉判决,我同情司机,司法程序有问题,并不是说乘客死了活该,这是两码事;
2、西安地铁,我谴责保安,也许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至少是违法的,并不是说乘客无过错,这是两码事;
3、弦朱案,我站弦子,我只关心的是为何警方不立案,凭什么管控舆论,并不是说朱军有罪,这是两码事。

如果把这些事件仅当作性别对立问题看待,我觉得是在避重就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