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rnoas 说:

按照法条,那个把照片发到网上,并且把“往生牌位”造谣成“长生牌位”的人似乎更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定义,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