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不是施舍,而是权利
前几天,一则《低保户女生到香港看演唱会》的新闻引发网络讨论。本以为这类事件早就已经达成了社会共识,没想到新闻底下的评论一边倒地支持取消女生家庭的低保。而支持取消低保的人中,绝大多数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
我都没看过演唱会,你家拿低保的凭啥?
一些人表示补助应该用于“更有需要的人”,并对女生追求比他们更有品质的娱乐消费而表现出了愤恨。也另有一些稍作姿态的人表示因“纳税的钱被浪费”而痛心,当然他们只有在言论表达绝对安全的情况下会想起自己是“纳税人”。
这些人能把自己的“相对剥夺感”如此不加掩饰地表达出来,令人叹服。在他们的眼里,领取低保的穷人应该接受一套符合他们心中价值标准的穷人行为规范——不该有精神追求,至少不该有需要花钱的精神追求,每一分钱都只能花在维持基本生存上。正所谓“存低保,灭人欲”。
但这些支持取消低保的人都弄错了一件事:
低保不是恩赐,也不是施舍。低保是一种公民权利。低保审核作为一种制度,应该按照明确的经济指标,而不该带入价值判断和道德审判。
贫困是一种经济状态,而不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不该像猪狗那样活着。这或许是中国这片土地上几千年来的常态,但至少我们自己不该认为这是正常的!
新闻中的女生赴港看演唱会花费也不过数千元,其中一部分费用是她自己暑期打工攒下的薪水。如果一个领取低保的人每年花费数千用于烟酒支出,反倒不会引起如此社会舆论——因为在某些人的认知里,烟酒属于正常的穷人消费。其中暗含着一种带有偏见的价值观,而人们对此往往浑然不觉。
“高消费”可以成为触发重新审核低保的线索,但消费本身不应该成为取消低保的依据。